记者从州政府新闻办10月14日举行的2022年凉山州生态文明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截至目前,全州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连续9年保持“双增长”。
一直以来,凉山州致力于强化生态资源保护,加强对513.714万亩自然保护区监管,积极创建国家湿地公园1处;大力实施人工造林、封山育林、碳汇造林等工作,出台《大规模绿化凉山行动方案(2016~2020年)》;实施包括可利用宜林地造林绿化、生态脆弱区治理、水系绿化、道路绿化、城乡绿化、草原生态修复、自然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等在内的七大绿化凉山行动。“十三五”以来,全州累计完成完成营造林1509.62万亩,森林面积增加564.69万亩,净增森林蓄积量3648.77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提高6.86个百分点;草原生态修复305.4万亩,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从85.2%提高到86.2%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23.66%,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.92平方米。
同时,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,凉山州于2022年1月,在全省率先出台《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工作规程(试行)》,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端口前移,通过明确移送机制、办案环节、简化流程、轻罚免罚情形等“四个明确”,实现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同步开展、无缝衔接,创造了“可复制、可借鉴、可推广”的凉山样板,并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内推广运用。
这其中,凉山州还持续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。制定实施《凉山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》(2020-2022),分区分类明确年度目标任务。坚持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“千村示范工程”为载体,在高效利用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补资金的同时,2020年以来共协调地方政府自筹资金1.1亿余元,采取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、新建一体化处理设施、三格式化粪池+资源化利用的形式,按照先急后缓、先聚居点后分散点的思路,新建一体化处理设施172座、污水收集管网公里150余公里、三格式化粪池7698个,受益农户30万余户,全州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47.7%,预计到2022底可达50.65%,将提前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。
针对全州突出的环境问题,成立了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,从严从实强力持续推进问题整改,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第一轮央督(含“回头看”)3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7项,正在推进整改2项;45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,正在推进整改4个。第二轮央督12项整改任务,已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,现已完成整改2项,剩余10项有序推进;123个信访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102个,21个问题已阶段性办结,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。
记者:邢洪涛